发布时间:2020-08-2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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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6月29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yw.gov.cn/)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2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30日,我单位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1.复员军人不应列入公交票价优惠群体;2、其他残疾人也要求享受免费乘车优惠。
征求所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均已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北苑路150号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497564465@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62210。
联系人:陆永苗 联系电话:0579-85562210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