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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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23日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 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5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6条反馈信息,具体采纳情况及说明如下:

类型

序号

主要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加装电梯意见

1-3

一、加装电梯不应破坏生活环境;二、加装电梯应全面考量便利性;三、类似锦都豪苑特色优势明显的小区,不适合列入加装电梯范围。

部分采纳。加装电梯要对小区环境和生活便利性方面进行充分考虑。具体涉及小区是否加装电梯应考虑小区全体居民的意见,根据大多数人意见进行推广。

3-6

一、政府资金补贴中“政府给予业主加装电梯费用50%的补助,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30万元/台”, 修改为“政府给予业主加装电梯费用每台补助资金30万元,不足部分业主自筹,多余部分退还”;二、公积金提取和房屋维修基金及物业费收入的使用,并增加:“房屋维修基金及物业费收入可作为加装电梯费使用”;三、镇(街道)和所在社区居委会是加装电梯的主要实施者,为鼓励他们的积极性,是否可以参考杭州等地的办法,给予他们比如每台1万元的奖励。


未采纳。1.不同品牌电梯的价格不同,补助标准要根据实际工程款按比例进行补助;2.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所有,使用与否需经业委会同意;3.推广加装电梯为政府本职工作范畴,不提倡货币奖励,可考虑通报表扬或考核加分形式进行奖励。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5727106@qq.com

联系人:朱鸿飞 联系电话:0579-85580086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