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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19-06-06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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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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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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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18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水,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市区空气质量AQI优良率91%,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位列金华第二;PM2.5浓度35μ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前移8位。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86.55分,全省排名跃升至第21位。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省级绿色学校5个;连续两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1、地表水。2018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2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月)24个项目的常规监测。

监测数据表明:2018年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0个地表水断面(不包括义东桥、方塘两个入境断面)120站次常规监测中,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中,117站次,占97.5%2次,占1.7%1次,占0.8% 

从氨氮、总磷、高锰酸盐三个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来看:义乌江、南江出境断面水质较入境断面有所改善,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7.8%11.9%。

塔下洲国控断面:2018年氨氮浓度为0.72mg/L,总磷浓度为0.123mg/L,高锰酸盐浓度为3.48mg/L,较2017年氨氮指标略有上升,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标均下降。

南江桥国控断面:2018年氨氮浓度为0.18mg/L,总磷浓度为0.150mg/L,高锰酸盐浓度为3.85mg/L,较2017年氨氮指标下降,总磷和高猛酸盐指标略有上升。 

2、交界断面。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13134号),2018年我市低田、石斛桥和龙潭3个出境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3项指标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

低田出境断面:2018年氨氮浓度0.55mg/L,总磷浓度0.148 mg/L,高锰酸盐浓度3.7mg/L,较2017年氨氮、总磷略有上升,高锰酸盐指数略有下降。 

石斛桥出境断面:2018年氨氮浓度0.58mg/L,总磷浓度0.177 mg/L,高锰酸盐浓度4.3mg/L,较2017年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有所上升。

龙潭出境断面:2018年氨氮浓度0.27mg/L,总磷浓度0.119mg/L,高锰酸盐浓度2.1mg/L,较2017年氨氮、总磷略有上升,高锰酸盐指数略有下降。 

3、小流域。2018年对我市的41条小流域61个断面开展了12次(1/月)的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入江口断面增加高锰酸盐指数。

监测数据表明:201841条小流域61个断面均达到类水质。

4、饮用水。2018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八都水库、巧溪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4次(1/季度)表3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对岩口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王大坑水库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二)大气环境

2018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7年明显好转,全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其中,AQI指数≤50(优)的天数为123天,占本年度天数的33.7%50AQI指数≤100的天数(良)为209天,占本年度天数的57.3%100AQI指数≤150的天数(轻度污染)为31天,占本年度天数的8.5%150AQI指数≤200的天数(中度污染)为2天,占本年度天数的0.5%;全年未出现重度污染以上天气。AQ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1.0%,比去年同期升高了5.0%。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在全省58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4名,上升了8名。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μg/m3,比2017年下降71.4%98百分位浓度为16μg/m3,比2017年下降42.9%。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6μg/m3,比2017年下降5.3%98百分位浓度为78μg/m3,比2017年上升4.0%。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μg/m3,比2017年下降11.3%95百分位浓度为114μg/m3,比2017年下降9.5%。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7mg/m3,比2017年下降12.5%95百分位浓度为1.0mg/m3,比2017年下降28.6%。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臭氧(O3年均浓度为85μg/m3,比2017年下降6.6%90百分位浓度为141μg/m3,比2017年下降4.7%。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0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μg/m3,比2017年下降7.9%95百分位浓度为74μg/m3,比2017年下降8.6%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三)降水

2018年降水量为1497.1mm,2017年同期上升233.4mm。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49个,其中酸雨(pH≤5.60)样品82,酸雨频率55.0%,比去年同期上升0.8%,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85.1%,比去年同期上升4.7%

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范围为4.13-6.55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4.99,比2017年下降2.9%;硫酸根分布在范围为0.89-9.17之间,硫酸根年平均值为2.99,比2017年下降13.1%;硝酸根分布在范围为0.16-1.50之间,硝酸根年平均值为0.73,比2017年下降39.7%

(四)声环境

1、交通噪声。2018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相比2017年有所下降。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2897/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7.8dB(A),比2017年上升1.6dB(A)

2、区域环境噪声。2018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4.4dB(A),比2017年下降0.5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51-55dB(A)56-60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58.5%23.5%,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60.1%23.0%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2018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9.27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05万吨(含危险废物5.27万吨),集中式污水厂污泥产生量为12.2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79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23万吨。

1、工业固体废物。2018年,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3.05万吨(含危险废物5.27万吨),综合利用量27.78万吨,处置量5.28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11万吨)。主要工业固废种类包括炉渣、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粉煤灰、飞灰等。详见表。

1 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位

数量

产生量

万吨

33.05

其中:危险废物

万吨

5.27

粉煤灰

万吨

2.67

炉渣

万吨

11.18

污泥

万吨

9.80

其他废物

万吨

4.13

2、工业危险废物。2018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共5.27万吨,处置量5.28万吨,贮存量0.09万吨,其中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3.59万吨,处置量3.57万吨,贮存量0.02万吨,处置去向为固化后进入义乌市塔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68万吨,主要为表面处理废物(电镀、酸洗、制版等行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废乳化液、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产生、收集、储运、处置全程监管。

3、医疗废物。2018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346.37吨,处置量为2346.37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4、城市生活垃圾。2018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79万吨,处置总量为93.79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环卫处统一收集,运往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焚烧发电或义乌市塔山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其中前者处置量为47.44万吨,后者处置量为46.35万吨。

5、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2018年全市有9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12.2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为到金华乌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焚烧处理或建材利用,处置率100%

6、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我市尚无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填埋设施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坚持上下联动,构建生态环保齐抓共管大格局。一是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并实施《义乌市环境治理两年行动计划》《义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十条意见》,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义乌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每月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将大气治理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市人大、市政协充分履行依法监督、民主监督职能,对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三是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百日攻坚行动,将突出问题、难点堵点清单化,每周晒问题、比进展、拼成效,及时滚动更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一轮接着一轮干;建立镇街生态环保红黄牌考核机制,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镇街月度攻坚竞赛评比,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与年终考绩挂钩;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镇街生态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环保专管员队伍实现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特别关注”“今日观察”“监督台等栏目的舆论监督作用,刊登、播放监督性报道170余篇,最大限度凝聚民间绿色力量,逐步形成党政领导、人大政协齐上阵、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层层落实的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动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一是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聚焦督察信访交办件和反馈问题清单,充分发挥领导推动作用,召开5次专题部署会议,市主要领导6次现场督察;强化监督问责,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纪委、督考办,开展整改专项督察和五轮整改回头看,下发9份督办单,推动整改彻底到位,严防反弹回潮。截至目前,114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4个反馈问题完成3个,1个按序时推进。二是顺利通过省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交办的66件信访件全部通过审核、无一退办;高质量完成省督察组下沉实地检查和各轮抽查工作;针对省环保督察初步反馈问题,梳理出五个方面153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每半月开展工作调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大整治。借力环保督察整改,下大力气解决一批普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加油罐改造、散乱污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等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坚持源头管控,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一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复核,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划定单元细化精确到每个镇街;新增绿化造林1780亩,新植珍贵树种26.9万株,保持森林覆盖率基本稳定,建成绿色矿山1个和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省级绿色学校5个、省级森林城镇2个;加快推进44个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46.07亿元,完成率123%;建成绿道24.9公里。二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全市煤炭消费比重、单位GDP能耗、能源领域碳排放、能源领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华灿光电、瑞丰光电、森山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列入省大花园建设重点实施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5.7亿元;深入开展四无企业和三大领域大整治,累计整治提升四无企业2736家,废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锈钢铁皮门窗1008家;建成产业创新综合服务体6家。绿色发展指数全省排名前移24名,位居全省第八。三是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4家,培育环保产业基地1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全覆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40余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493余亩;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布局,新增小黄狗智能回收箱370余组;加快推进华川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建设,3台焚烧炉如期点火烘炉。

(四)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成立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办公;出台《义乌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全要素治理、全过程监管、全领域攻坚。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完成59VOCs重点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120家年排放VOCs 10吨以上企业的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以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全覆盖,砖瓦轮窑全部淘汰;关停取缔低散污涉气作坊587家。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开展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每周对建筑工地、道路、场站、裸露土地等扬尘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并及时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市质检工地“7100%”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新建扬尘监测系统30套,创建标化工地51个;完成6家混凝土搅拌站清洁化改造;严查渣土、砂石等工程运输车辆跑冒扬散和携泥上路行为;加密道路洒水频次,重点区域道路每日洒水6次以上。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展遥感路检+执法专项行动,累计遥感路检25128车次,淘汰老旧车2022辆。统筹推进城乡面源烟尘治理,严查露天垃圾秸秆焚烧和餐饮油烟违法排放行为。二是持续打好碧水攻坚战深化治源固本双九治理,完成293个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质量回头看六小行业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完成34家金属表面处理等涉水行业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提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江东污水处理厂二期8月份通水运行,双江湖净水厂、高新区武德净水厂、佛堂二期、赤岸二期污水厂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大陈污水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排放改造;统筹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连接工程。狠抓工业节水,对全市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开展节水减排管理,日均节约新鲜用水1.1万吨。八都溪、枫坑溪建成金华市级美丽河湖三是打响净土清废攻坚战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责任分工体系,强化协同作战,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动固废处置能力匹配化建设,400/日污泥干化焚烧处置和200/日污泥制砖处置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完成废旧铅酸蓄电池收储点布局,新增废机油收集经营单位1家。出台《义乌市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办法》,从严规范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产废、经营单位的全过程监管,开展大排查和专项执法整治,累计查处涉固废案件131起,推进污泥、危废存量清零

(五)坚持先行先试,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实行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增加制度供给,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金华率先实现乡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完成办理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实施阶梯化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19家企业办理绿色信贷7000余万元,6家电镀企业投保污染险。二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代办制+承诺制环评审批新模式,窗口审批员转为代办员为企业全程代办代跑,实现环评编制、审批时间压缩50%以上,办理费用削减60%以上,累计264个项目受益;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实现省级工业区、特色小镇全覆盖,并完成陆港物流园区等6个扩面区域的审查,累计64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建立信息化审批体系,18个环保事项全部在义网通办实现一网受理、一次办成,全部零跑三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全面深化河长制,健全湖长制,在金华率先实施镇街小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六都溪等重点支流水质稳步改善;创新环保中介管理举措,出台《义乌市环评机构量化考核办法》,开展驾照式十二分制考核,分级惩戒,实现全流程管理,倒逼推进中介服务质量再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出台《办理涉公益类刑事案件职责分工及督促开展社会公共利益修复量化评价办法(试行)》,累计72人次参与公益服务,56名犯罪嫌疑人登报公开书面道歉。

(六)坚持管服并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实效。是环保执法监管保持高压。出台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拓展环境违法线索发现来源;创新环境信访办理机制,成立环境信访举报中心,出台案件投诉受理、调查、处罚三分离制度,信访办结时间全面提速20%以上;组织开展蓝天保卫” “清废净土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2次,并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全年检查企业(作坊)1.2万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96起,其中办理刑事案件3起、行政拘留6起,实施查封扣押46起。二是有力有效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出台实施《环保支持民营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助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完成全市70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指导帮扶企业规范环保手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建立企业环保培训常态化机制,针对重点源、集聚点、涉气行业等开展各类培训19批次,培训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污水操作工等人员3500人次以上;完善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促成排污权交易14笔,交易金额1430万元。三是夯实环境监管基础。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排污染底数,完成1.23万余家工业企业、11家畜禽养殖场、115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4台生活源锅炉、1个入河排污口的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