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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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办:
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评估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在各地自查自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督评、互评,最终决定命名表彰婺城区白龙桥镇白龙桥社区等个457村(社区)为2020年度金华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村(社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2〕59号)要求,以受表彰的村(社区)为榜样,拉高标杆、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金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2020年度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第一批)名单
金 华 市 司 法 局 金 华 市 民 政 局
金华市普法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