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31737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促发展监管保民生话题等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促发展监管保民生话题等政策解读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24 16:3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9月23号,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1、生产企业

问:我们厂准备生产打包用的一次性纸碗,然后听说生产这类东西要办理生产许可证,我想问下市场监管局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答:按照国家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规定,企业在国内生产、销售一次性纸碗必须按要求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现在市场监管局正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减少审批材料,优化审批环节,企业可以法人账号登入“浙江政务网”或“义网通办”平台,在平台上填报申请单,营业执照信息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上传承诺书和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即可完成申请。


问:你好,我想问下我身边有朋友在申请品字标,问下企业申请品字标需要什么条件?

答:“品字标”品牌是一种品牌形象标识。能够代表浙江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建筑工程、生态等领域高品质和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定位于“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申报企业需要符合:生产场所或总部在浙江;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所生产产品符合“浙江制造”标准要求。目前已经有义乌已经有14家企业的22个产品获得了“品字标”品牌,如果企业有意向申请“品字标浙江制造”,可以与市场监管局产(商)品质量监管科联系,市场监管局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帮助,电话是85300927。


问:我是义乌生产纺织品的企业,有产品想拿去检测一下,想问市场监管局有没有什么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

答:目前,市场监管局下属的检测机构义乌市产品(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我市企业实行以下收费减免政策。一是对企业免费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开展企业质量帮扶。二是免收首次送检企业的首批次产品检测费用,对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免收2年委托检测费用,对我市生产企业委托送检的产品检测费用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外,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在今年年底前对我市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项目实行免费检测,对生产防疫产品的企业免费检定计量器具。今年自收费减免政策执行以来,已经为我市企业减免检测费255万余元。具体检测可以打电话85670737进行咨询。


问:你好!我是生产玩具的,玩具包装上想打专利标志,我该怎么做?

答:一直以来,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从严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针对外地侵权的情况,受相关法律约束,市场监管局是没有执法管辖权的,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申诉;当然,如果需要,也会帮助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联系沟通;网络上的售假的情况可以向网店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网购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问:我是义乌的一家小型企业的负责人,我们的品牌在业内已有一定知名度,前几年在义乌市场上有很多商家仿冒我们的产品,经过你们义乌市场监管局打击后,目前义乌市场上仿冒我们的情况已经好多了。但是现在我们发现在外地和淘宝上有很多仿冒我们的产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答:能否享受政府奖励要看专利的类别以及专利人的具体情况。《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4号)文件里明确规定,“分别给予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每件2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同一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励2个国家(地区)。对获得国家专利的市场经营户,分别给予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2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获得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义乌市专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义市监管〔2017〕81号)对专利奖励资金发放范围和条件做了进一步规定,发明专利的奖励对象是“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及国外发明专利(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名单或专利证书登载的日期为准)”和“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地址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登记地址在义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单位,义乌本市居民和在义乌经商、务工或暂住的外地户籍自然人;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对象是符合条件“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名单或专利证书登载的日期为准)”的专利权人名称(或姓名)、专利申请地址与市场内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一致的市场内经营户,这里的“市场”是指已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市场,不包括“义乌购”等电商平台。

所以如果是市场经营户,且符合上述文件内容的要求,那么可以向市场监管局的知识产权科申请1000元的奖励;否则根据文件要求,目前无法享受到奖励。


2、安全

问:现在玩具种类很多,报道小孩子玩玩具受伤的事件也很多,我们想咨询下,给小孩子买玩具要注意些什么?

答:1.查看玩具的标识及安全警告标志,拒绝购买“三无”产品,需查看产品“CCC”标志,注意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查看玩具使用说明;2.注意玩具的适用年龄范围,不宜给3岁以下小孩玩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小部件的玩具;3.识别含有有害物质的儿童用品,警惕发声玩具对孩子听力的损害,避免选择带尖锐利器的玩具;4.选购的玩具配有塑料包装袋或包装物,拆封后应立即收好或丢弃,以免儿童对塑料袋使用不当造成窒息。


问:听说我们义乌的餐饮店在推行“食安指数”,我想问一下,这个“食安指数”到底是代表什么意思?

答: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的“智慧监管”、“数据共享”,去年4月份,市场监管局在稠城街道率先发布全国首个食安指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化,真正让“数据共享”惠及人民生活。今年开始,逐步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目前已将全市近11000家餐饮店纳入食安指数建设体系。

食安指数由信息公开、过程阳光、公众参与、主体自律、政府监管五个模块34项评价指标构成,按照得分不同分为“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五个评价档次。打开食安指数APP,食品经营单位的指数情况、证照信息、后厨视频一一呈现。食安指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和满意度,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的形成。


3、维权

问:你好,我于今年5月在龙回家俱市场购买了一款史密斯牌厨宝,没想到8月3日这个厨宝内胆破裂漏水并将我家里的橱柜内置板材浸泡,损失超过5000元。我想问一下该如何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答:排除水压、安装技术等情形,厨宝内胆破裂漏水应该属于质量问题,而且确实造成了你家橱柜被浸泡受损的事实,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家应依法承担修理、重作、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携带相关票据、证据材料到义东路131号消保分局投诉或直接拨打96150热线电话为自己维权。


问:你好,我在2020年6月初花了四万一买了一辆二手北汽绅宝D50,当时店老板说是准新车,2018年上牌,里程9000公里。然而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发动机有异响,油耗很高,并且9月13日发生了变速箱故障。我将车开至4S店检测,查询维修保养记录才知道,此车在2020年4月15日最后一次保养里程为44389公里。我觉得这是一种欺骗,要求退车,我的要求合理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这里说的二手车商行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和诚实守信的市场准则不符,你的要求合情合理。可以携带相关票据、证据材料到义东路131号消保分局投诉或直接拨打96150热线电话为自己维权。


4、行业整治

问:我想问一下目前在义乌市面上销售的燕窝产品质量情况如何?你们市场监管局有没有开展有关燕窝行业整治的打算?

答:目前我市市面上流通的燕窝基本上是进口产品,市民朋友在购买燕窝时,要注意查看商家证照和产品标识情况,向商家要求查阅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等海关通关文书,并做好核对。在正规经营场所,产品和生产企业等信息完整,产品来源合法的燕窝产品,市民朋友可以放心购买。针对产品标识不合法、来源不合法以及以次充好等燕窝乱象问题,今年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义乌实际,对药品经营单位、大型商超、滋补保健品经营户、燕窝餐饮等区域开展了一次打击燕窝乱象集群战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同一时间突击执法,上中下游同查同打,查获了一批燕窝违法案件,给燕窝违法经营者产生强大震慑。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燕窝经营的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市燕窝市场规范经营,还将总结此次行动经验,深入实施集群战役这一新战法开展特定行业的整治。


问:我爸爸之前天天去一家卖保健品的店里去什么体验,然后买回来一些保健品,我看了那些保健品都是一些提高免疫力、补充什么微量元素的东西,也不知道没有没用处。我想市场监管部门能不能加大监管力度,把一些不正规的、骗人的都关掉?

答:当前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夸大宣传甚至是虚假宣传的所谓体验式消费的欺诈现象,市场监管局也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销商虚假宣传的举报件。自去年市场监管局实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市场监管局也查处了一批案件,有几起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类行为有重罚的规定,虚假宣传将面临至少20万元的罚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重压管理规定和举措,这些违法者也越来越狡猾了,取证也相对变得更难了。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和创新监管手段,尽全力打击这类违法行为。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有疾病还应选择正规医院治疗,以免接受错误治疗,延误治疗时机。自行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时,同样要选择正规药店,严格按照医生嘱咐或说明书服用。同时,对于销售者宣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包治百病的宣传不要轻信,还可以积极搜集包括宣传资料、录音录像的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解读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吴朝晖

联系电话:855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