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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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促进我市初中学校高水平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第三方(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8所公办初中学校。
二、评估时间
2020年5月-6月。
三、评估内容
具体见指标。现场专家评估主要围绕办学思想、育人模式、课程建设、办学成效、教育品质五个方面进行。
四、评估的程序
(一)校园考察
(二)评估汇报
1.校长汇报
2.家长代表、社区成员发言
3.专家提问
(三)领导深度访谈、师生、家长座谈、听课巡课、核查资料、满意度问卷填写
(四)口头反馈
五、注意的事项
请各初中学校认真组织自评,针对性整理资料,填写申报书,并于2020年5月1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盖章稿及电子稿交教育局教育督导研究室。
联系人:教育督导研究室 何春雷;联系电话:85059621。
义乌市教育局 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