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纸业有限公司“12·21”较大中毒事故

发布时间:2020-09-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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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16年12月21日15时30分许,浙江某纸业有限公司制浆车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五名人员在制浆作业及后续救援过程中,相继发生中毒,三名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两名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1.纸浆经长时间发酵,生成硫化氢等气体,在泵和推进器作用下,存浆池内浆液翻腾,液位逐步升高,硫化氢等气体逸出致作业人员中毒身亡,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表现在:

(1)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一是制浆车间通风条件不良,现已配备的两台风扇,是用于夏季防暑降温,而非用于驱除有毒有害气体;二是存浆池附近未按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三是制浆车间未配备消防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天章公司、车间和班组人员之间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尘防毒等制度存在未建立、不落实等情况。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未对制浆等岗位进行风险辨识,未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既不符合要求,也未上墙。

(5)应急救援不落实,接触尘毒作业岗位未设置说明有毒有害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指示牌,未制定尘毒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