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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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建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90号提案《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全力减少灾害带来损失》收悉。提案从资金投入、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宣传教育、保险运用等方面对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极具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经商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粮食物资局、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防御形势,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一个目标、三个不怕”理念,积极探索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机制建设。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通过一年多的实战磨合,全省以防为主、防抗救一体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推进统筹协调机制建设,防抗救一体化基本形成。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应急管理部门整合了13项职责,承担了安委会、减灾委、防指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去年以来,围绕厘清职责、构建框架、完善机制等方面,主动对接各部门,先后与自然资源、气象、林业、水利、地震、粮食物资等部门签订框架协议或会议纪要,进一步融合、重塑和优化防灾减灾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工作已初见成效。

一是协调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牵头组建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21个成员单位和部门职责,我厅与省发展改革、财政3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负责拟定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安排,协调解决我省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厅已研究拟定《浙江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提交省联席会议审议讨论后报省政府印发。

二是不断完善统筹协调一盘棋。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探索建立信息报送、抢险救援、物资调配“一个口子”统筹机制,在有力有序应对台风洪涝灾害、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防指牵头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多灾种、全链条风险识别、研判、预警、管控机制。特别是在台风来临时,通过台风工作专报、风险提示单精准指导、限时报告、闭环管控。

三是全力做好灾害防御救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积极协调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在防御“利奇马”、“米娜”等台风工作期间,根据受灾地区的紧急需求,协调省水利、省粮食物资等省级部门调拨相关物资,并指导各地做好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装备的调拨、回收、紧急采购等工作,省级共调拨9.88万件物资装备支援受灾地区抢险救灾,紧急采购1988万元应急物资装备。协调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6亿元。

(二)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在制度规范建设、重点工程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是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去年,省政府将3000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我厅会同省财政安排3500万补助资金,并通过月度通报、交叉互查和抽检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任务落实,全年共有3218个场所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有力推动了避灾安置场所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在防御台风“利奇马”、“米娜”期间,全省共开放1.4万余个避灾安置场所,为68万余集中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了服务保障。

二是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村(社区)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会同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指导检查。目前已累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2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10个,创建总数居全国前列。

三是加强灾情管理制度和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切实清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管理、灾情统计报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灾害信息员队伍变动较大的实际,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各级先后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56批次,参加人数近万人,灾情统计管理整体水平有了提升。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实现应急救援统筹有序、统一调度的目标,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专业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挂牌成立,初步完成地震、水域、高空(山岳)、核生化、空勤救援5大类11支专业救援队建设。依托内外教学资源,省消防救援总队先后举办绳索、水域等专业救援技术培训班17期,培训骨干937人;针对高、地、大、化和船舶火灾扑救难题,举办了5大类型攻坚班组实战能力培训,培训队员282名,队伍攻坚克难能力逐步提升。

二是社会应急力量不断发展。按照“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要求,统筹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将省红十字会、共青团、民防等系统骨干救援队纳入全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范畴。各地将登记并完成培育的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鼓励社会应急力量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区治理和新时代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潜力和作用。

三是组织指挥和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以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演练为牵引,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各灾种专项预案演练,举办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切实提升实战能力。在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上,我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获得水域类竞赛冠军、仙居县红十字应急搜救队获绳索竞赛第二名。

(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软实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将信息化建设、文化宣传、保险政策支持等作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压茬推进落实。

一是增强信息技术软实力建设。按照 “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要求,立足防抗救一体化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代化目标,聚焦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开发建设 “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场景可视、精准管控、指挥高效”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重点打造“一库一码一指数、一图一屏一键通”两大支撑体系,目前平台已归集共享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农业农村等16个部门158项数据资源3300万条数据,基本完成主体功能开发并投入试运行。

二是增强防灾减灾文化软实力建设。以“5·12”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机为切入点,利用广场、地铁、公交车以及电台等多种载体,采取歌舞快闪、有奖竞猜、知识问答、实战演练等多样形式,在全省范围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公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三是增强保险服务软实力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2006-2019年,政策性农险已累计为2106.26万户次农户提供3601亿元的保险保障,向146.94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41.08亿元。积极探索开展公众责任保险,为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提供保障,目前该险种已不同程度覆盖全省各地。

二、今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排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省在这方面仍处于边探索边推进过程中,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力度。在当前这个阶段,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作用的最关键抓手就是要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建设。之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减灾委,但作用发挥总体上非常有限。日前,国务院已经调整了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我们要抓住减灾委调整的机遇,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职责,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赋予减灾委的职责,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责任,强化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减灾规划、灾情信息管理、灾害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着力抓好避灾工程建设。指导各地持续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三年内逐渐实现县乡级避灾安置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村级避灾安置点规范化率达到60%以上;协调地方推进全省2000个避灾安置场所视频监控接入,重点提升沿海易灾地区避灾场所可视化水平。二是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我省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科学评估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普查数据全面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灾害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是统筹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省粮食物资局 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20年开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建成与本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需求相匹配,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交通便利、调运快捷、储存安全、保障高效的现代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通用类应急物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的目标,提升储备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

(三)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移动通信、天通一号(北斗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辅助作用,建成集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报预警、风险管控、应急救援、减灾救灾等功能于一体、防抗救一体化的综合性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持续推进平台功能优化和迭代升级,切实改变自然灾害重大风险防控方式方法的分散化、碎片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灾害、城市内涝和平原洪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一是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机构融合文章,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提高保障能力,保障经费,提高待遇;建好人员流动通道,适当增加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编制。二是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救援队伍。因地制宜,推动防汛抗旱应急、地质灾害应急、矿山与危险化学品应急、环境应急、道路保障应急、通讯、电力等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在杭州、温州、绍兴、金华、丽水5个区域建设各有侧重领域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三是加快培育社会救援力量。将社会应急力量提供的社会应急救援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援补助机制,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发生的支出给予适当补偿。鼓励为村(社区)购买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服务,将应急宣传和应急技能培训工作交给社会应急力量承担。

(五)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文化建设。一是增强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宣传效果。突出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引领作用,针对一些地区干部群众对灾害风险估计不足、自救互救能力欠缺等问题,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各类传媒优势,以视觉冲击力大、震撼性强的事故灾害警示教育视频、互动性强的VR虚拟逃生体验和有奖竞猜问答等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二是打造防灾减灾宣教阵地品牌。结合特色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将防灾减灾知识充分融入,进一步发挥体验馆宣传作用,到2022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市级精品馆,每个设区市至少有2家省级精品馆,全省拥有各级体验馆1000家以上。三是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五进”。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载体,普及各类应急避险常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素养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六)加强防灾减灾保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应急管理厅与浙江银保监局配合成立巨灾保险项目研究专班,借鉴国内外巨灾保险经验,探索“保障+服务”的具有浙江特色巨灾保险方案和保险参与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新模式;二是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浙江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指导保险公司不断完善现有产品方案,根据浙江产业特点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和扩面,推动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拓宽;三是继续研究保险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决策和灾害预防、预警、避险、防损、救助等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灾害救助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减灾救灾处  徐 骋

联系电话:0571-83700136,传真:0571-87050968

邮    编:310007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