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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上溪镇关于政制造新城富美上溪话题等政策解读
上溪镇
2020-09-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0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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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号,义乌市上溪镇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看看下面哪个问题你最关心
1.环境
问:我是新西楼村村民,我想问下,镇里对我们村因为水库污染整体搬迁有没有规划,如果有规划,具体什么时候会画红线搬迁,迁移到什么地方,补偿方案出来没有,子女户口签回村里后有享受赔偿吗,签户口最迟到什么时候就签不进来了?
答:目前市里针对岩口湖水环境的规划治理方案还在制定当中,但方向还是比较明确的,环岩口湖的村是要搬迁的。关于享受的政策,是按照义土改【2020】1号文件具体实施的。政策一旦确定下来,我们会第一时间告知村民。
问:岩口村在水库搬迁范围吗?
答:岩口村处于岩口湖水库的下游,暂时不在重点搬迁的范围之内。
问:我在月湖公园摆摊却被城管告知不准摆,我想问问为什么?
答:请在符合文明创建关于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在划定区域规范经营”的管理要求下,按照“五不三定”(不影响交通出行、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影响周边商铺经营、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人行盲道,定时间、定区域、定品类)的原则合法摆摊。
2.有机更新、集聚安置
问:我是镇西拆迁区块的农户,前天房子已经交了钥匙,现在腾空奖励没有收到,不知为何?
答:按照合同要求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只要被征收户注销水电等账户,提交腾空申请后,我镇相关同志会第一时间到现场验收,并全程代理完成审核、查验、签署、支付等多环节,因为涉及到镇、平台、银行等多部门配合,我们基本确保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
问:红桥头村边上下山脱贫的房子什么时候能建好?
答:目前,9栋楼主体结构已完成中间结构验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市政配套附属工程已招标完成,10月进场。我镇将持续紧抓工程质量与进度,项目预计2021年6月份全面竣工交付。
问:我是沿华村的村民,目前我村正在实施农村更新改造,想问下农村更新改造与空心村改造有什么区别?
答:农村更新改造与空心村改造最大的区别:空心村改造实行“零增地”原则,而农村更新改造在核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另外,之前已经依法批准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并开工建设的村允许按原批准方案执行。目前,沿华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已经核定,实施细则及村庄规划已经完成,第一批5户农户用地指标已经落实。感谢您对农村更新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问:我是水碓张人,想请问一下我们村农村有机更新关于半边户的安置问题?是怎么安置的?
答:夫妻双方中女方为非农的家庭,女方未享受住房政策的,可以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减半享受宅基地安置;男方为非农、女方户口已落实在本村的家庭,男方未享受住房政策的,可以按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标准减半享受宅基地安置。
非农一方属整体“农转非”且未享受住房政策的人员,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参加农村有机更新。
问:我是上溪二村的村民,上周刚参加了高层报名,问下什么时候能抽房,要交多少房款?
答:目前镇国土所正在对村民报名的资料进行整理审查,加快审批权益面积。村民按照批准的权益面积选择户型组合,一期兴华路西侧地块房源供给部分户型不足的将安排抽签,抽签时间安排在11月。对有分房资格签的户型每套收取10万元的保证金后发放权益证,以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主体工程至±0.000预交700元/平方米、主体结顶再预交700元/平方米,剩余房屋分配交付前结清购房款和物业维修基金。
问:我一个亲戚是上溪三村的,他们村目前还没有改造,请问可以申请公共租赁用房吗?具体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公租房按实际家庭实际情况分三类申请。
具体要求如下:(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低于77150元;
3.申请家庭无车或仅限购有一辆价值低于20万元的汽车(依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申请家庭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36平方米;
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
特别说明:本类家庭单身人员(离异、未婚、散偶等)作为一个独立家庭申请的,需年满3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孤儿可放宽至18周岁。
非单身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二)新就业创业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7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本市范围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正常连续6个月以上的纳税申报记录或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36平方米;
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
6.享受人才租房补助的对象,经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入库,视同新就业创业人员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自备案之日起至发放结束之日止1年内不得再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
特别说明:本类家庭单身人员(离异、未婚、散偶等)作为一个独立家庭申请的,需达法定结婚年龄。非单身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三)在义稳定就业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本市范围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正常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纳税申报记录或完税证明;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5.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低于77150元;
6.申请家庭在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36平方米;
7.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
特别说明:本类家庭单身人员(离异、未婚、散偶等)作为一个独立家庭申请的,需达法定结婚年龄。非单身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按照上述条件可以在义网通办或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问:上楼宅村什么时候进行集聚?
答:上楼宅村是一个已经部分集聚的村子。在2016年,根据市里的安排,已对上楼宅村进行了一期的统一安置,并在一期的旁边预留了二期的安置空间。至于剩下未集聚的部分,依据集聚的政策,如果村里百姓同意集聚的呼声达到90%以上的,我们会积极地向相关部门争取用地指标。至于具体集聚时间,我们会根据村里百姓报名意愿的百分比尽快开展工作。
问:我是上溪一村村民,我想问一下集聚建设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置换权益面积问题?
答:根据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集聚建设中“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子女”享受置换权益面积政策问题的意见,具体业务操作规定如下: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及以上的家庭,其违法生育的行为全部依法处理到位后,该户违法生育的子女只限一人享受置换权益面积,先予审批87.5平方米;另一半87.5平方米面积在集聚建设项目分房前,经本户申请,由镇街开具缴款通知,向社投集团缴清其中高层公寓52.5平方米按权益保护价的50%计价款后,镇街出具相关置换权益面积核准意见单,国土部门发放相应的置换权益凭证。分房前15个工作日停止受理申请。
问:我有个亲戚是下楼宅的村民,我想问一下关于“外嫁女”安置问题?
答:已婚嫁但户口未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查女方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旧村改造建房用地的,本人可以在本村参加多层、高层住宅安置,置换基数结合分家立户及离异分户等情况确定,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如已在男方享受建房用地的,则不再予以安排。其子女的户口也落户在本村的,不在本村参加农村有机更新。
户口迁回本村的已离婚外嫁女,经查在原男方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旧改村改造建房用地的,可以参加本村的多层、高层住宅安置,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
3.工程建设
问:上溪镇杨横线、吴萧线及其他一些路段上建设了很多景观工程,请问这个是上溪镇的什么项目?
答:这是上溪镇美丽乡村精品线,全称是“人文上溪”桃源休闲精品线,是我市美丽乡村十条精品线之一,该线由人文黄山、休闲溪华、生态萧皇三条支线组成,途径我镇30多个村庄全长30余公里,沿线规划有驿站、湿地公园、观景平台、文创中心、沿湖绿道、骑行慢车道、商业老街等50余处景观节点及各类配套附属设施,计划投资2个亿以上。精品线沿线9个节点25个子项目已全面完工;累计投资已经超过3000万元。目前,精品线后续建设提升正在规划优化中,待规划评审通过后,结对建设单位市交投集团将全面进场施工。
问:上溪大道具体在什么位置?另外关注到龙回到祥贝的新路已经规划,那么现在的G235以后会如何规划,会不会拓宽,有无时间表。最后一个建议,希望多支持及侧重吴店方向的发展。
答:此项目由市里统一包装,目前相关规划方案都已完成。G235改道项目规划,从龙回立交至上佛路,再从上佛路到金塘路,全程一共10公里,途径上溪3公里左右,计划年底动工建设,涉及到10个村的征迁工作。
问:我是贾伯塘村村民,之前有镇里工作人员来清理高铁旁边田里的大棚薄膜。我想问一下高铁管理距离有多远,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弄的?
答:根据相关规定,离铁路桥梁外侧20米范围内为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严禁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非法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堆放悬挂物品。所有漂浮物,包括塑料大棚、薄膜、防晒网都需要清理干净。安全保护区外100米为高铁线路管控区,严禁私搭乱建,设立易燃易爆品场所,乱堆放的沙土、废品废料,进行影响高铁线路基础稳定的施工作业、违法取水、采矿等。同时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确需保留的农业大棚,需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大风天脱落飘浮,影响高铁行驶安全。
问:听说上店村要做白改黑道路。说是什么有一事一议的财政补助,是否真的?
答:这个项目属于我市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之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三和村上店自然村村内道路白改黑及花坛提升。您说的白改黑道路,具体范围为:吴萧路上店自然村口到村办公楼这一段。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图纸设计。按照计划10月份动工。
5.低保
问:我是溪华村的村民,我想知道低保与低保边缘户怎么认定,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低保与低保边缘户统称为低收入户。申请低收入户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实行按户施保,申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全部列入申请对象,在核查收入、财产、享受待遇等方面一并纳入。对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可实行单人施保。
二、家庭财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船舶等,支出型贫困家庭首次申请时可有一辆10万元以下的生活用车。
2、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
3、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43200元),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900元可认定为低保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4年低保边缘户标准之和(64800元),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00-1350之间的可认定为低保边缘户。
低收入户享受的相关政策
1.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政策;每户每月5吨的减免水费用水基数。
2.广电台免费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广电数字电视安装收看服务。
3.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支出型贫困户除外),每人每月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40%给予生活补助;低收入家庭重度精神病人,每年在义乌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两个疗程期间的医疗费用(含伙食费),在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政策后的自负部分实行全额补助。
4.低收入家庭年满65周岁老人,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免费就餐。
5.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挡标准补助。
6.低收入户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资料期间发生的有效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医保补偿后,分别按100%(低保户)、80%(低保边缘户)救助。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规定报销和合规费用救助后,个人负担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可向民政部门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其合理费用按50%给予临时救助。
7.建立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档案,实行“一户一档”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影响正常居住而自身无力改造修缮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8.参加当年高考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网录取的,或者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一次性给予低保家庭学生80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6000元/人资助。
9.低收入家庭免除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个人签约费用。
10.低收入户家庭中失能老人(60周岁以上)参照当年度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11.低收入家庭子女学前教育阶段按照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100%进行资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费义务教育对象免收住宿费,在本市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学籍的学生免收住宿费;对高中教育阶段、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收代收费和住宿费,以上减免项目以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落实。
12.低收入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对自负合规部分实行全额补助。
解读机关:上溪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杨斌
联系电话:8586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