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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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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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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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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发布2015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5年,我市以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全力开展“五水共治”、“气尘合治”、“两违”项目清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2015年,地表水水质较2014年有所改善,大陈江、洪巡溪出境水质达到Ⅲ类,好于2014年Ⅳ类,义乌江出境水质维持Ⅳ类;供应我市自来水的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4年增加33天,达到265天,AQI优良率为72.6%,PM2.5平均浓度为51μg/m3

  ,同比下降15%;环境噪声基本达标,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比2014年各有升降;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有效处置或利用。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地表水

  2015全年16个地表水断面145站次常规监测中,劣Ⅴ类水为17站次,占11.7%;Ⅴ类水为10站次,占6.9%;Ⅳ类水为29站次,占20.0%;Ⅲ类水为89站次,占61.4%。相比2014年,劣Ⅴ类水站次比例下降15.8%,Ⅴ类水站次比例下降0.8%,Ⅳ类水站次比例下降12.4%,Ⅲ类水站次比例上升29.0%。

  以全年平均值来看:义乌江的6个监测断面中,塔下洲、候芹渡、杨宅、低田4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义东桥、兴中桥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相比2014年,义东桥、兴中桥分别从劣Ⅴ类水质和Ⅳ类水质上升到Ⅲ类水质, 塔下洲、候芹渡分别从劣Ⅴ类水质和Ⅴ类水质上升到Ⅳ类水质,杨宅、低田维持Ⅳ类水质。(监测结果见图1-3)。

  南江的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好于2014年Ⅳ类。

  大陈江的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好于2014年Ⅳ类。

  城内河道的4个监测断面中,绣湖断面和楼店断面达到水质功能要求,水质分别为Ⅲ类和Ⅴ类,二中断面和入江口水质均为劣Ⅴ类,未达到水质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

  洪巡溪石斛桥断面水质为Ⅲ类,好于2014年Ⅳ类。

  小流域支流

  2015年小流域支流明显改善。23条小流域支流中,劣Ⅴ类水质支流从2014年的17条减少到6条,Ⅲ类以上水质支流从2014年的1条增加到6条。列入金华市重点的29个断面中,劣Ⅴ类断面由2014年的25个减少为9个,劣Ⅴ类断面占比31.0%,同比下降55.2个百分点。

  交接断面

  我市交接断面中入境断面2个,分别为义东桥、方塘;出境断面3个,分别为低田、石斛桥和龙潭。

  2015年省环保厅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13]134号)办法要求,对各市县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管理与考核。根据考核办法,2015年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且好于去年同期出境水质,因此2015年1-12月考核结果为“优秀”。

  饮用水

  2015年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八都水库、巧溪水库、横锦水库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柏峰水库、卫星水库2个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二)大气环境

  2015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4年有所好转。2015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其中API指数≤50(Ⅰ级)的天数为101天,占全年天数的27.7%;50≤API指数≤100的天数(Ⅱ级)为237天,占全年天数的64.9%,AP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2.6%,与去年同期相比升高了5.5%;其中AQI≤50(Ⅰ级)的天数为59天,占本年度天数的16.2%;50≤AQI指数≤100的天数(Ⅱ级)为206天,占本年度天数的56.4%;AQ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72.6%,与去年同期相比升高了8.8%。

  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项污染物的年平均值分别为0.023mg/m3

  、0.045mg/m3、0.079mg/m3、0.051mg/m3、1.130mg/m3、0.090mg/m3。其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要求,但是二氧化氮、PM10、PM2.5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详见表1)。

  表12015年城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统计表(单位:mg/m3

  )

  项目 监测

  有效天数 浓度范围 年平均值 2014年

  同期 变化比例 年均值

  二级标准

  (标准)

  SO2 365 0.003-

  0.093 0.023 0.031 -25.8% 0.060

  NO2 0.009-

  0.116 0.045 0.046 -2.2% 0.040

  PM10 0.007-

  0.209 0.079 0.094 -16.0% 0.070

  PM2.5 0.011-0.165 0.051 0.060 -15.0% 0.035

  CO 0.43-2.24 1.130 1.140 -0.9% 4.0(24小时平均)

  O3 0.005-

  0.218 0.090 0.096 -6.3% /

  酸雨情况有所好转。2015年酸雨频率94.4%,比2014年下降4.6%;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95.7%,比2014年期下降3.7%;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范围为4.06-5.92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4.92,去年同期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4.94。

  (三)声环境

  交通噪声

  2015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相比2014年有所下降。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3805辆/小时,相比2014年上升7辆/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8.4dB(A),比2014年上升0.3dB(A)。

  功能区噪声

  2015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相比2014年各有升降。各功能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变化情况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4年的51.2dB(A)上升到52.8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则从2014年的53.2dB(A)上升到53.6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4年的59.0dB(A)下降到56.3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4年的62.5dB(A)下降到58.6dB(A)。

  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5.7dB(A),相比2014年下降1.8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交通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51-55dB(A)和56-60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44.30%和53.50%,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51.90%和44.00%。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

  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COD

  cr)排放总量为2189.75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124.94吨。

  (二)废气

  2015年,全市工业二氧化硫(SO2

  )排放总量为5666.89吨,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为2090.68吨。

  (三)固体废物

  201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0.78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3.03万吨(含危险废物4.75万吨),综合利用量38.28万吨,处置量4.7万吨,处置利用率99.88%,危险废物均转移至周边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集中式污水厂污泥产生量为8.74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8.85万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583.7吨,处置量为1583.7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四、环保工作专题

  (一)严治污水

  不断完善治水机制,紧扣水质提升目标,每月开展水质对标分析;牵头制定治水考核细则、重点排污口整治销号、水务集团治污绩效考核等6项制度,发挥治水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实施义乌江塔下洲上游水环境排查、污水厂尾水湿地评估和吴溪水环境调查,给五水办提供整治提升方案。开展重点排污口百日攻坚,彻底整治金华市控排污口11个、重点排污口36个,每天可削减直排河道污水2.9万吨,省控塔下洲断面水质提升2个等次,改善至Ⅳ类。抓好“义乌标准”考核,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月考,全年削减氨氮、总磷排放量635吨和16吨。完成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扫尾,指导督促4个印染集聚园和1个电镀园全面投产。指导推进“低小散”行业集聚发展,建成亚克力集聚点2个,烫金版、丝网印刷、真空镀膜集聚点各1个。

  (二)统筹治气

  严格督查考核,成立市治气办,制定了实施方案、考绩细则等治气文件,将黄标车淘汰等4项工作列入镇街年终考核,定期排名通报。狠抓黄标车淘汰,与公安、镇街联动,采取分片包干、一人一车、异地同补等方式加速淘汰,共淘汰黄标车9550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开展工业废气整治,制定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整治方案,对印刷、合成革、印染等8个行业废气污染源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完成涂装、印刷包装、塑料制品等52家企业的VOCs治理。统筹协调聚合力,会同经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了十大专项治气行动,淘汰燃煤锅炉573台,完成餐饮行业1843家单位的油烟治理和建筑行业1232辆工程车的密封改装,重点对9个垃圾秸秆焚烧多发易发区进行打击。立足长远打基础,全面启动PM2.5源解析工作,初步确定我市PM2.5主要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燃煤、生物质燃烧和扬尘;新增稠江、福田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为下一步精准预测和科学治气奠定基础。

  (三)积极减排

  全面建成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系统49套,其中20家国控、省控企业与省厅实现联网。有效落实“三三制”激励政策,完成1852家企业的等次划分和112家印染、电镀企业的考核排序;开展首次政府储备排污权竞拍,排污权竞价市场进一步规范。全面指导督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工艺优化,外排水执行“义乌标准”;建成4个尾水人工湿地,实现水质提升再净化。做实做活总量,积极培育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存量提质,腾出环境容量,开展了16笔排污权交易,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四)执法严管

  强化联动提效能,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着重理顺环保与行业主管部门间的关系,实现“管行业管环保”;强化镇街属地管理,逐步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召开环保、公检法联席会议,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从严执法保底线,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有力措施,先后开展了“亮剑斩污”、“督查+执法”等29次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查封扣押44起,启动按日计罚2起,移送公安41起,做到从高从严立规矩。对症下药抓整改,以促进问题整改为出发点,将服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实行“五书一谈”制度,对企业处于不同阶段的环境问题对症下药,违法情节轻微的以告知整改、行政约谈为主,发放环保建议书33件、限期改正通知书685件、行政约谈2人。

  (五)全面清理

  在大陈镇试点基础上,组织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两违”项目清理行动,重点对工业、畜禽养殖、三产服务等5类“未批先建”项目和“未验先投”项目进行清理,累计排查“两违”项目35681个,其中工业企业19997家。成立了13支由局领导、业务骨干、监测技术员、环评员等组成的业务指导小组,深入各镇街开展指导、培训,并定期召开问题研讨会,积极指导镇街按照“五个一批”整改意见进行分类清理,共清理整改“两违”项目9470个。

  (六)创新管理

  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试点,建立“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企业承诺+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审批、管理新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一般建设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时限由原先的2个月缩短至15天。理顺内部职责流程,整合各项管理制度为“1+5”制度体系,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全面规范固废管理,根据发证范围、监管方式实行分级管控,将危废管理计划、固废台帐统计报表等纳入排污证执行报告。建立了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准入机制,对重污染项目严格实行生态红线管控和总量管理,一般项目实行环评内容瘦身,取消“三同时”验收。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了15个“零土地”工业技改项目审批手续,主动提前服务,为义新欧物流、欧意电器等28个重大产业项目和17个浙商回归项目及时办理环保手续,助力项目及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