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农村危房改造互动回应(二)

发布时间:2020-09-3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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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家里的唯一住房因为是危房拆除,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

答:农户唯一住房拆除未安置期间租房居住的,在城区及镇区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000元/人补助,除此以外的区域给予每年800元/人补助。每户每年租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租用补助资金每年予以支付,但累计不得超过五年。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属地镇街申请租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