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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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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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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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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和《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防控期间涉企举措,第一时间在“义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关于暂停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服务 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的通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告》《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业务网上办理指南》等,第一时间让企业和群众知晓在疫情防控环境下的新政策。在复工复产阶段,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并建立微信线上申报渠道,推进餐饮行业、“六小行业”复工便利化。出台发布《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举措》《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等,加大退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2.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对2020年作出的2732条行政处罚决定全部依法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9条,抽检食品2750批次,合格率98.56%;发布产(商)品检测检验信息26条,抽检产(商)品386批次,合格率89.12%。指导全市28个执法部门编制部门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汇总印发了《义乌市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0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581个,完成检查3.97万家,跨部门抽查103个,跨部门监管率17.7%,检查结果公示率、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其中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66个,完成检查1.55万家,跨部门抽查21个,跨部门监管率33.3%。

3.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组织化妆品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力量,检查经营单位32家。邀请上溪镇7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深度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宣传和监督等工作,每月随机抽取两名代表,协同市场监管所、经营户党员共同对辖区餐饮、食品、药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建廿三里食品安全宣传员、社会监督员队伍共27人,联合廿三里街道发起食品安全“你拍我查”活动,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我局产(商)院开放实验室,接待宾王小学的学生参观食品、儿童用品等方面的检测工作,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全部依法答复,另有6件申请人自行退回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17件;属于已主动公开9件,依申请公开16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不属于我局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2件。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注重公开内容与重点改革工作、日常监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涉密信息泄露。

(四)平台保障。

1.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目录。对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省《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目录,突出食品药品监管重点领域,使政府信息公开更贴近群众关切。9月,基本完成目录调整和内容补充完善工作。2020年,在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信息1312条。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对微信公众号模块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模块,突出信息公开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使群众动动手指就能了解到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定期推送热点聚焦、政策解读、登记服务等内容,让微信公众号成为政务公开最前沿的窗口。目前,我局公众号粉丝已超过5.5万人。同时,充分利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回应群众关切。年初,微博上出现网民微博举报生产销售“无标识”口罩、部分社交电商存在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现象的舆情,我局在开展核查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利用局微博账号对处置结果进行公开。2020年,共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68条。

(五)监督保障。

定期检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利用“义乌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加强监测,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18

3048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4

874

4916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4

107

2732

行政强制

37

-1

20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821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00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000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33

000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目录的信息条目较少,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2021年,我局将针对性地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机制,定期维护,定期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确保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栏目维护。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加强信息挖掘。突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内容,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政策并做好解读。同时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