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义乌市政府网站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9980011。
一、总体情况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专栏”下设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务动态、人事信息、重点决策预公开、重大民生信息、执法信息、农业供给侧改革、产业资讯、重点领域等20项内容,其中执法信息、重点领域为新增目录。“义乌三农”微信公众号义乌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宣传的重要窗口,成为“三农”工作的“第二战场”,负责权威信息发布、正面信息宣传、政务信息报送、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8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7条;政务微信“义乌三农”公众号每周推送相关政务信息,穿插各种省市级相关工作精神,累计推送公开政府信息数320条。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风行风热线、96150等平台,对社会关切问题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度共接受网络及信函申请政府信息数6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成立由副局长贾云超为组长,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小组,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规划和协调。2020年农业农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局属各科站兼职信息员24人,并将信息化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相关人员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同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使用规定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
4.平台建设工作情况。根据相关工作需要整合资源,推动信息公开系统化规范化,按照《义乌市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规范(试行)》要求,政策法规类信息半年内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3天内公开,其他信息一周内公开。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运行维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微信“义乌三农”公众号运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局信息化工作小组定期开展相关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今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组织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3次78人次。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指南》及《义乌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审核、审查、考核、责任等进行统一规范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6 | -11 | 666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272 | 276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5 | -48 | 9 |
行政强制 | 12 | -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3999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畅通有待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以来义乌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把信息宣传工作列为“三农”工作的“第二战场”,负责权威信息发布、正面信息宣传、政务信息报送、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
一是拓宽发布载体,线上线下同频共振。通过义乌三农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三农”工作动态、农业发展情况、农村美景风貌、农民小康生活及各类科普解读等信息320条;通过农民信箱发布产销对接、农技推广等信息50余万条。疫情防控期间,组建14支疫情防控巡查兼宣传队,向全市各农贸市场经营业主、农业经营主体等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10万多份,提醒业主做好防范措施,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
二是丰富发布内容,兼顾权威性与“接地气”。每天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权威媒体发布的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第一时间转发到朋友圈及各个微信群。在宣传形式上,增加了方言版视频、图集海报等形式,形象生动地传递“三农”好声音。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农村防疫巡查工作,指导各村以音响、敲锣等“土办法”进行宣传告知,让老百姓听得懂、能理解。
三是注重正面激励,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注重发现、挖掘疫情防控、农业生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正面典型,第一时间与义乌融媒体中心、中国义乌网、金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沟通对接,及时报道抗疫暖心故事、农产品产销对接、“三农”工作特色亮点等信息。其中,《农村防控工作标准20条》被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推广,并获人民网转发报道;成功举办农民丰收节,并在央视《新闻直播间》等央媒报道播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日期: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