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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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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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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义乌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舆情应对,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义乌市统计局共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条数为13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政务动态66条、政策法规5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资金2条、统计信息42条、规划计划4条、其他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市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条,除重复申请11条,其他都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及时开展统计预警监测、调查研究、分析报告,发布领导关注、百姓需要的统计信息。在疫情期间,开展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问卷调查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电话调查,及时为党政领导决策和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疫情发生以来,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及时了解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预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密切关注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科学引导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四)平台建设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图解、漫画、视频、专题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的直观性和统计分析的可读性。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监测管理,确保无错误链接、错别字、空白栏目和无法下载附件,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继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保障了网站平稳发展、良性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9

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义乌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统一部署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量。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结合统计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和新媒体平台功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互动交流模块,逐步形成内容栏目化、定位差异化、运营品牌化的特色,让政务新媒体健康成长,真正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在义乌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605/index.html)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义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22533,传真:85410557,通信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四楼,邮编322000。

 

 

 

义乌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