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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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290T/2021-3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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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1-0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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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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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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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和《2020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行职责和文件办理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属性确定和决策制定、执行过程及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操作规程,形成了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21条,主要为建设项目环评和政策法规类文件,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共发布部门文件、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625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90条,政务微博发布406,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中国义乌网站为主导,发挥生态义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载体作用,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等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2020年共在《中国环境报》等省级宣传平台发表24篇,在《金华日报》等地级宣传平台发表51篇,在《义乌商报》等县级宣传平台发表63篇,在全市各部门和金华各分局均居于前列。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0年全市无生态环保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同时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升级“环保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开放线上咨询及预约上门等服务,在公众号等平台设置留言板、公开政务邮箱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回复“两微一抖”等账号的留言内容,认真倾听民意,加强互动交流。二是依托各类基础设施,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全市六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置、环保监测、绿色电磁教育基地等单位常态化向公众开放,今年共举办线下开放活动34次,吸引了一千余人参加,进行线上直播开放1次,吸引了三万余人观看。三是创新尝试跨区域环保开放,联合浦江分局,组织义浦两地热心环保的市民对义乌的两家垃圾处置单位和浦江的治水馆进行参观学习,并联合义乌融媒体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在盘活环保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加深了两地的环保交流,形成区域环保合力。

)加强工作监督保障一是深化落实政风行风监督制度,聘请各界社会信用良好人士和权威媒体参与环境监察执法、污染源双随机执法抽选、重大决策审议等事项;二是发挥政风行风热线平台,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加强与公众互动,第一时间解答公众关切问题三是定期检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确保内容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利用“义乌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加强监测,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6

 3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21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

 -163

 299

行政强制

 41

 -4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449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

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完善受理、办理、答复和公开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