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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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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第二部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件数

罚没金额(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8691

4636

189545

4286.6

8

0

0

0

0

0

0

第二部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在2020年,开展各项执法工作:

1.牵头“三改一拆”,巩固全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成效。一是扎实抓好专项整治。按时保质完成小微企业影响消防安全违建专项整治,摸排相关违建195宗3.7万平方米;完成整治非法“一户多宅”整治444处,其中拆除299处、腾空收回145处;9月底在金华市范围率先完成省“三改一拆”信息管理系统存量违建“清零”。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大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大提升工作部署,对铁路、高速、公路、街道等沿线各类影响城乡环境违法建筑开展排查整治。截至12月底,共拆除影响城乡环境等违法建筑802处12.9万㎡。同时,组织开展季度“无违建示范村”争创活动四期,25个村成为市本级“无违建示范村”。三是深入推进连片拆。截至12月底,全市启动了88个连片拆区块,完成连片拆540万平方米,腾出空间7847亩;累计拔除相关“硬钉子”103处;“三改”大干快上,启动城中村拆迁项目34个、拆迁7822户192.41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改造383.33万平方米,完成旧厂区改造项目36个113.5万平方米。

2.深耕城市管理主业,助推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是牵头开展“城市家具”整治提升。根据《义乌市城市家具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部署,自7月城市家具提升工作以来,我局牵头全面做好问题排查整改。截至目前,运用商城e管家共排摸交办30类200余项城市家具问题80873个,已整改73582个;完成全市110条道路的集中攻坚整治;办理各类破坏、损害城市道路及园林绿化案件1864起,罚款225万元。二是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一方面,施划停车泊位1.81万余个,其中机动车停车泊位1.22万余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5900余个,施划泊位方向标识6.12万余个;完成人行道2.6万余米人行道的隔离设置;错时开放7个路段约6500米的泊位。另一方面,联合共享单车企业发布多批次“限骑令”,共计630余人被阶段性停用共享单车;查处人行道违停约15.58万起、非机动车8000余起;清理僵尸车86辆。三是全面落实门前五包。查漏补签订责任书6750份;会同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组织认领门前五包活动11次;创建示范道路26条;查处违法行为5101起,罚款295.735万元。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犬类管理。免疫2.8万余只、登记9200余只;处罚违养犬行为2000余起,捕犬1.2万余只;新增犬只免疫登记点18个,创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226个;规范苏溪、佛堂2个犬只收容点。五是大力规范户外广告秩序。对各类违法广告予以严罚重管,办理户外广告类案件973起,罚款约32万元,拆除清理各类违法广告7646块、15571平方米。六是严格做好建筑垃圾管控。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备案,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全面加大对路面污染、随意倾倒等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的处置力度。今年,各大队共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案件1956起,罚款约1515.7万元。七是有序推进夜市提升。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制定《夜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对提交申请的夜市开展复工复产审核,并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共复工复产夜市40家,办理夜市相关违法案件119起。完成稠城街道三挺路夜市、稠江街道铁东路夜市、佛堂镇风情夜市、上溪镇云上之溪夜市、苏溪镇长和夜市等5个示范夜市创建。

3.牵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获评“全省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县市区”。坚持前中末端全链条闭环体系齐头并进,全面撤桶并点,推行“两定四分”分类模式,形成了“前端‘两定四分’集中投放网格化+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的义乌模式,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零增长、零填埋,资源化利用率100%,完成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系统县市、省级示范街道1个,省级示范小区17个,省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小区1个、商业街3条,义乌市级示范小区13个。

4.以人为本,提质加速,市民体验得到新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公厕革命。改造提升公厕60座,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城市公厕“五化”提升行动,对16座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服务进行改造提升,着力提升城市公共厕所服务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和规范化,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做好水务渔政专项执法。结合我市禁渔区划定以及春季禁渔期,各大队深入开展了“春潮2020”“亮剑2020”等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25起、罚没款22.13万元,查处破坏渔业自然资源案件98起、罚没款4.32万元,其中电鱼案件8起,刑拘15人。三是抓好农业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落实农药实名制销购,对全市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货、销售信息进行台账化监管,持续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我局查处农业案件31起,处罚金额12.35万元,并完成40批次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严格做好环保职能履职。(1)做好工地扬尘治理。敦促施工工地出入口按规定安装冲洗装置,指导企业做好标化工地建设,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并在施工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提升工作成效。(2)抓好噪声污染整治。围绕“静音护考”等专项执法,全面加大对住宅区、公园、广场等周边噪声污染行为查处力度,确保环境安静有序。今年,开展噪音重点举报、重复举报问题现场检测,共现场检测举报问题86起,办理案件231起、罚款45.38万元。(3)抓好餐饮油烟整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增餐饮单位进行排查,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9213家,办理油烟超标案件18起,罚款9.5万元。今年,试点推广餐饮单位油烟在线监测,完成136家餐饮油烟机净化器的实时监测工作。五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以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燃气经营站(点)、户外高空广告等为重点,针对春节、台风、汛期、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137处3万平方米,拆除高空户外广告0.38万平方米,捣毁燃气黑窝点11处,查扣钢瓶675只,查处燃气类违法案件169起,罚款18.26万元。

二、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8691件,同比上年度减少62.36%;予以许可4636件,同比上年度减少62.68%,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89545件,同比上年度减少11.61%;罚没总额4286.6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30.92%。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2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17%,同比上年度减少77%;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2%;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