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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21-0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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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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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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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编制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分为 6 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369号;联系电话:0579-899070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通过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以至少每天一次更新的频率,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82条。

(二)依法依规落实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受理申请,严格按国家规定做好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申请件不遗漏、不超期。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运行制度。2020年,我局安排2名正式干部分别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电话,由专人接听、接待群众热线。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积极与义乌主流媒体开展沟通合作,并对接中央级、省级及金华市级媒体,发挥“报、网、端、微、视、台”全媒体平台优势,持续在各个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2020年义乌市税务局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中国政府网、学习强国、《浙江日报》、浙江卫视、《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金华日报》、《义乌商报》、义乌电视台、义乌发布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刊发稿件共计350余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复工复产、“六稳”“六保”、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市政热点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相关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同志肯定性批示。

(五)持续深化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在上级部门和义乌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补问题短板,维护政府公信力。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90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7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37

112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645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新《条例》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推广力度有限。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开展多样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经办人员培训教育。通过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及自我学习充实的方式,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