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医保局《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11330782MB19128378/2021-365423
市医疗保障局
2021-02-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2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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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于2021年1月19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1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处办公室;邮编:322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ylbzj@163.com
联系人:张尔 联系电话:0579-89915107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