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玉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1-357761
义乌市
义委干〔2021〕4号
2021-01-0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1-05 13:4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金华市委金委干〔2020〕115号、123号和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金市组干通〔2020〕118号文件通知:
应玉明同志任中共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王晖香同志的中共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委员会委员、中共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金有富同志的中共义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义乌市委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