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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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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市医疗保障局
2021-01-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0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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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金震云
政策咨询电话:0579-85020287
一、问:为什么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答:为进一步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二、问: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通过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我市公立医院及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民营医院的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并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合理用药、规范诊疗。
三、问: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及参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民营医院参照执行。
四:问: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改革具体的实施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涉及价格调整项目891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46项、价格降低项目45项;二是腾挪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空间,各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部分的1.1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并据此制定详细的项目化腾空间计划。
五、问: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该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