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782002609055T/2021-406637
政务公开
通知
廿三里街道
廿街办字〔2021〕115号
2021-10-22
GYWD99M-2021-0001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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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职能部门、各村(居)、社区: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廿三里街道办事处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义乌市人民政府2021年廿三里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义乌市人民政府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义乌市人民政府2021年廿三里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结论 |
1 | 廿街办字〔2018〕154号 | 关于印发廿三里街道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 | 廿街办字〔2018〕85号 | 廿三里街道养犬管理意见 | 继续有效 |
3 | 廿街办字〔2017〕50号 | 关于印发《廿三里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4 | 廿街办字〔2017〕49号 | 廿三里街道农村危旧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继续有效 |
5 | 廿街办字〔2020〕6号 | 关于印发《廿三里街道人才租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宣告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结论 |
1 | 廿街办字〔2014〕133号 | 关于规范和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 决定废止 |
2 | 廿街办字〔2013〕187号 | 关于规范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的通知 | 决定废止 |
3 | 廿街办字〔2013〕167号 | 廿三里街道办事处关于畜禽养殖场(户)关停奖补政策的通知 | 决定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