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关于《义亭镇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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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1-11-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0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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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义亭镇临时建筑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义乌市临时建筑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义亭实际,拟定了《义亭镇临时建筑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义亭镇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993/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1号,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2896015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
联系人:黄志鉴 联系电话:0579-89053024
附件:《义亭镇临时建筑管理办法》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