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加快区域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113307826651856440/2021-409504
发改局
2021-11-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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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加快区域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于2021年9月23日在(http://www.yw.gov.cn/art/2021/9/23/art_1229129432_3921843.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征求意见反馈结果情况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2014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69981278@QQ.com。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