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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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
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经信企服〔2021〕174号
2021-11-16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11-2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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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园数字化赋能,根据《2021年度小微企业园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园区自愿申报、各市审核推荐、专家联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东方通信科技园等36个园区为2021年度浙江省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管用实用的原则,加强对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加快推进园区数字化赋能,提升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企业服务能力。同时,要指导辖区内的数字化小微企业园按照统一接口标准,全部接入省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