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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公交票价的通知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义发改价格〔2021〕5号
2021-11-11
主动公开
GYWD02-2021-0002
有效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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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公交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公交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交运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公交票价,理顺票价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公交票价
市内BRT实行3元一票制,城区、城乡公交实行2元一票制,农村支线实行1元一票制。
二、配套优惠措施
1.普通市民卡享受9折优惠,学生卡享受7折优惠,持市民卡享受1小时内换乘7折优惠。
2.7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残疾军人(武警)、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在本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含“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市级人才、献血人员、反扒人员、残疾人、特困人员、1.2米以下儿童等人员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3.60—70岁老人、1.2—1.5米儿童等人员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半价优惠。
三、相关要求
各公交运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做好票价组织实施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确保政策全面贯彻执行。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原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义乌市交通局《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改革的通知》(义发改费〔2010〕21号)文件同时废止。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