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1-40876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1〕36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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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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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年)

为高质量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抓紧开展高标准农田补建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0〕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义乌样板”,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2021—2022年),集中开展农田内部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新建和修缮,力争到2021年底新建和补建高标准农田3.37万亩以上(2021年要求完成全部新建任务和一半补建任务);到2022年底累计新建和补建高标准农田5.38万亩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新建为主,精准为先。两年计划以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补建任务为主要目标。为破解因地块碎片化无法设计、施工的问题,可将已建图斑区块纳入项目范围,与周边新建区块连片开发,保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高标准农田原则上要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允许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将具备建设条件的其他耕地纳入建设范围。除因坡度大、耕作条件差以及已明确用于城镇开发等原因不适宜耕种外,永久基本农田均要求建为高标准农田。

(二)需求导向,突出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搞大水漫灌、撒胡椒面,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农田建设资金由镇街统筹调配,从农田实际条件和耕作需求出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建设。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整治等工作的有效衔接,重点对腾退出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提升,改善整治区块的种植条件,谋划好整治后半篇文章。

(三)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按照“建一片成一片”的要求,注重坚实质量,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看得见、种得上、管得好,切实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基础。

四、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精准落实建设区块。组织做好高标准农田潜力资源摸排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通过内外业相结合方式测量建设区块的四至坐标范围,做到面积不打折、区块不重叠,确保项目精准落地。

(二)因地制宜,合理开展规划建设。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合理设计建设,突出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切实提高农田耕作条件。

(三)数字赋能,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平台,及时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

五、工作安排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8月)。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农田建设经费,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块。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2年10月)。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组织相关镇街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立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开展“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研究制定加强农田后续管理的具体举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等单位根据职能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市财政按认定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补建面积,给予赤岸、大陈2800元/亩奖励,给予其他镇街2500元/亩奖励。为保证项目快速启动,在项目立项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补建奖励资金按1000元/亩标准预拨;待验收完成后,按认定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补建实际面积拨付剩余奖励资金。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镇街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抓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强化建设过程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进度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督查考核。我市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列入年度乡村振兴攻坚竞赛内容,对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和质量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检查督促,对工作力度不够、进度落后、质量不佳的镇街予以通报。

(五)强化后续管护。各镇街要强化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明确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设施损毁情况的,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督促经营业主及时进行修复。

(六)营造工作氛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宣传工作,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做好建设成效和成功经验的示范宣传和复制推广,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