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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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
通知
关于《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1-11-0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11-0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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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9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我镇对2021年6月30日前以义亭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前以义亭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现行有效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金晓利
联系电话:0579-8581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