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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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0782597220937D/2021-4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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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 成文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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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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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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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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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何愫洪
负责人照片
负责人简介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行政二号楼10楼
联系方式0579-85507971
公开电话
传真0579-8550798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邮政编码322000
邮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相关金融管理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行、银保监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三)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推进金融产业集聚建设。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金融专项改革。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四)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五)拟订推动建立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六)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七)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市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资金互助会的业务指导、备案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九)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国家、省、金华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与国家、省金融监管体系的衔接,深入推进金融管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大力度转变职能,强化对全市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公司、农民资金互助会的管理工作,并促进地方各类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积极引导其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