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1-41446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1〕51号

  • 成文日期:

    2021-12-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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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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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

双提标”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0号)精神,切实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通过5年时间,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日处理200吨以上设施水质监测全覆盖,出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6%以上;到2025年底,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全部完成,应建新建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出水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应接农户接户率不应低于99%,绿色处理设施数不低于总设施数的30%。

(二)分年度目标

2021年,全市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个,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9%,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实现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2022年,全市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个,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个,其中纳厂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6%;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日处理规模2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应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2023年,全市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个,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个,其中纳厂3个;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

2024年,全市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个,改造纳厂处理设施6个,应建新建处理设施全部建成。

2025年,全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4个,其中纳厂2个,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全部完成,出水达标率不低于98%,应接农户接户率不低于99%。

(三)基本原则

1.落实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合理编排年度实施计划,稳步推进。

2.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3.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4.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

各镇街要彻底摸清辖区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动态更新省农污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

(二)科学编排项目,按年推进实施

每年11月底前,各镇街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评估,对于运维中发现的设施损毁、出水不达标、管网破损等情况及时提出提升改造计划,对建设改造滞后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近期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编排第二年的项目实施计划。

(三)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高质量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积极推行以落实村级、镇级站长工作责任为重点的站长制,完善包括镇街、村、农户、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内的“四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检和第三方委托检测的规定,动态排查发现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打造污水运维“半小时服务圈”,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四)加强新建项目质量进度把控

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鼓励使用预制构件产品,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砌检查井。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五)深化数字化改革应用

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日处理30吨以上的流量计安装全覆盖,到2025年底整合形成“排水监测多域采集、排水要素多元融合、排水服务多样创新,排水数据多方共享、多跨协同、排水治理多维评价”等多跨应用体系,实现排水业务多元监管、多跨协同、数据赋能等数字智治。

(六)促进行业发展和风貌提升

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支持运维企业做大做强,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补助,补助范围包括村内污水管网及局部雨水设施、村内污水管与污水干管之间的连接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及其配套的监控、流量计、绿化等设施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等。

(二)加强用地保障

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参照农用地管理,优先利用村庄“四荒地”。

(三)加强考核督导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等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各镇街、职能部门要把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

附件:义乌市2021—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双提标”实施项目清单

附件:义乌市2021—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双提标”实施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