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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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于2021年12月15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2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3号楼,邮编:322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9557597@qq.com
联系人:金彦 联系电话:0579-85570210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