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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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月21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yw.gov.cn/)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天的公示期,截至1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电子邮件:965679797@qq.com
2. 传真:0579-85388231
信件:义乌市桥东街97号生态环境监测站 邮编:322000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9-85388231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