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公布第五批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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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非遗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义文广〔2015〕115号) 和《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五批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义文旅〔2020〕94号)

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义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希望各非遗传承基地,再接再厉,继续做好非遗传承工作,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五批义乌市非遗传承基地公布名单.doc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