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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批复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绣湖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局
义发改投〔2021〕11号
2021-02-2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2-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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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文“关于报送绣湖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审查,财政部门稽核。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绣湖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对公园内现有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设计范围总面积7.16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移除现状较差苗木,新种银杏、榉树、鸡爪槭、木芙蓉、美人茶、藤本月季等乔木122株,铺种金边黄杨、萼距花、月季、芍药、紫娇花、红花酢浆草、扶芳藤、鸢尾、麦冬、草坪等灌木地被5836平方米;改造及新建园路873平方米,更新铺装1464平方米;安装各类照明灯具613套、洗墙灯1050米、远程控制系统2套、防水开关87套。项目同时实施健身器材、护栏坐凳、浮雕、树池等附属景观配套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由义乌市园林绿化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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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请据此结合会议纪要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要求,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的开工条件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