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768W/2021-36861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检察院

  • 成文日期:

    2021-0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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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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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预算。

二、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5798.96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57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1.86万元,占99.7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17.1万元,占0.29%。

(三)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 5798.9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5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26.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68.08万元,项目支出704.70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8.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8.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5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9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81.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3.84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收入基本上都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有部分上级补助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5450.07万元,占93.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8.89万元,占6.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48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离休人员、临时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的支出,以及维护本院行政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事务261.8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等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439.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62.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的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32.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16.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4.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2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56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75万元,下降36.0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4.9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其他地区检察院前来调研、检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有所缩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7.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有所缩减。

(九)关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表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704.7万元。

包括信息网络构建项目39.8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的互联网项目。

包括设备设施运维项目 3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网络及设备维保。

包括专项业务项目 259.1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等。

包括专项购置项目 78.9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包括其他专项项目291.7万元,主要用于保安费、物业费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本级、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等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44.3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3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有检察业务费(项目)等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7.6万元。

5. 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方面的检察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法律援助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义乌预算公开报表_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