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1-365893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批复
关于同意公益林变更调整的批复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发〔2021〕3号
2021-02-05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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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变更调整公益林的请示》(义自然资规〔2021〕15号)收悉。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浙林资〔2018〕98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因佛堂镇倍磊蜡烛山采石场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7个项目需要,调出国家级公益林46亩、省级公益林163亩、市级公益林994亩(详见附件)。
二、按照公益林建设规模总量平衡要求,同意将佛堂镇石壁村二类小班00021号46亩林地调入为国家级公益林;市林场冷坞坪林区二类小班00007号163亩林地调入为省级公益林;上溪镇苍黄村二类小班00015号、北苑街道清溪村二类小班00035号、苏溪镇杜村二类小班00035号、市林场五坪山林区二类小班00006、00016、00020、00025、00028、00032号、佛堂镇画坞坑村二类小班00019号、市林场青头尖林区二类小班00006、00008号、廿三里街道联五村二类小班00072、00103、00073、00154、00150、00074、00070、00064、00100、00105号,共计994亩林地调入为市级公益林。请你局会同相关镇(街道)将涉及变更调整的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益林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完善。
三、你局要做好生态公益林日常监督和保护管理工作,严禁超范围使用公益林林地,杜绝破坏公益林的行为发生。
附件: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小班一览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