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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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19〕10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0〕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定《关于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369号行政二号楼610,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nync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17:00时。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89980032
附件:关于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