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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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于 2021年3月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369号行政二号楼610;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nyncj@163.com。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89980032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