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1-372696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3-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义乌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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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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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意义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我市有责任有义务坚决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1.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第十六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

2.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

3.金政办发〔2020〕69号《金华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第3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塑料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义乌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送审稿)》主体文件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塑料污染治理的指导思想,提出四项主要目标:一是率先在建成区、部分行业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零增长”。二是到2021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基本实现全程管控,基本完成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的制度建立,相关塑料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有明显提升。三是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面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四是到2023年底,全面巩固提升塑料污染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打造塑料污染综合治理义乌样本。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详细阐述了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治理方面,明确了八项主要任务,包括抓实塑料制品禁限规定实施;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禁限使用;组织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整治;推动“绿色快递”转型升级;创新模式优化新业态治理;大力推动替代产品推广普及;大力推进农膜减量行动;引导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二是规范回收利用处置方面,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包括提升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质量、探索推动回收模式创新、引导产废者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机制、合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三是推进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方面,明确了三项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强化联合执法监督、创新数字监管和信用治理相结合。四是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大力组织专题宣传。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要求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推进涉塑法规执行落实,探索制定新兴领域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强化任务督查考核。

四、解读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五、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琳  联系方式:8538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