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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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和《浙江省河(湖)长设置规则》(试行)的要求,现就湖长制、塘长制人选进行公示。
1. 公示期:从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
2. 联系科室:市五水办河长科,电话:85399096.
义乌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义乌湖长、塘长名录(公示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