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51348517D/2021-369206
市商务局
2021-03-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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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18〕105号),现就我市2020年度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申请人员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流程
①有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名额的企业将名额分配给本企业指定人员,②分配到名额的企业人员手机登录义乌i人才申报(登录途径: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人才购房),按照系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需按附件2格式填报并上传至申报系统),③由所在镇(街道)初审。④部门联审。⑤公示。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度人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度审核通过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前未向政府申购人才保障房的,其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之后要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规定,人才购房补助申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申请人在申报人才购房补助时如违背承诺存在虚假或隐瞒,将会在个人征信记录上留有不良行为记录。
联系电话:89926986。
附件12020年商贸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指标分配方案(企业).xlsx
义乌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