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329949043U/2021-369153
市卫生健康局
2021-03-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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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许可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103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