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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在职人员

  • 发布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1-03-2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员技能定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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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15:16

信息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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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窗口、科室、下属单位: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员技能定级考核办法》已经中心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3月15日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员技能定级考核办法


为推进综合窗口受理员队伍职业化,提升政务服务业务水平,秉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窗口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优”,全面提升窗口受理员综合业务素质,推进政务服务受理员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二、考核内容

根据《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20〕113号)对综合窗口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的有关要求,考核科目分为:(一)公共科目。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基本礼仪、服务规范、行政法相关知识等;(二)专业科目。指相关部门的办事业务技能,包括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公共科目由中心管委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和实施考核,专业科目由各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实施考核。专业科目通过信息系统操作收件、受理的,应当进行信息系统操作考核。

三、考核周期

原则上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性技能考核。根据业务变动情况和窗口工作实际,有关部门、综合窗口管理科可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专项考核要求。

四、工作安排

1.制定考核指标。相关部门负责专业科目考核的范围、形式、评价标准等指标的制定,负责备考资料和考试卷等有关材料的准备,负责实施本科目的考核及结果评定。各部门应严密组织,严格考核纪律,对考核结果负责。

2.考核:

(1)报名。受理员填写《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员技能定级考核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受理员当前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科目为必考科目。

(2)考核准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考务安排。相关部门做好理论、实操考核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会同综合窗口管理科做好相应业务学习培训。

(3)考核实施。根据考务安排,组织实施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核。

(4)结果公布。考核评定设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分别对应百分制考核90分(含)以上、80-90分(含80分)和80分以下。考核结束后,评定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公布。相关试卷及考核原始资料应同时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补考。考核不达标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一般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实施。补考合格后评价为达标。

(6)考核达标及以上等级人员在工作中多次出现相应专业业务投诉、回退件较多、实际操作中错误较多等情况的,应重新进行业务培训并参加考试。

五、考核评价与应用

考核结果自评定后下一个月起享受相应的技能工资。补考未达标的,由综合窗口管理科安排转岗,确无法适应综合窗口工作的,应予辞退。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技能定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窗口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窗口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考核及考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窗口管理科科长兼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及业务培训。召开考前动员会,对考核方案进行集中培训,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业务学习氛围。综合窗口管理科牵头要做好考前复习提纲、培训资料的准备工作,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备考。

(三)加强经费保障。窗口受理员技能定级考核是受理员队伍专职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考核工作涉及的考务、材料、宣传、证书等由办公室做好经费保障。

(四)加强考核监督。考核期间要强化管理、严肃纪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真实、有效。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不得参加本次补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