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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印发《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义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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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3-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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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域党委、镇属相关单位、行政村(居):
现将《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落实我镇“党建+单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抓实房东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义乌市居住出租房十条严管措施》、《义乌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八条基本要求》等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辖区内所有居住出租房房东。
二、计分规则
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由网格长、网格员、一村一辅警组织实施,基本分为12分,出现负面行为的予以扣分,有正面行为的可酌情加分,加分不设上限,加扣分可相抵。
三、考核细则
加分项目
1.主动参与居住出租房相关政策宣传、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工作加1分(每月上限3分);
2.主动对房屋消防隐患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经网格核查后无隐患的加1分;
3.符合智能门禁安装条件,主动要求安装的加2分。
4.针对租客积极开展反诈宣传,并成功阻止租客被骗的加3分。
扣分项目
1.未主动申报流动人口或未完善一户一档的扣2分 ;
2.一户一档台账资料未做的扣4分;
3.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三合一),未设置独立楼梯等疏散设施的扣12分;
4.用可燃材料进行隔墙的扣6分;
5.每层人数超过30人或4层及以上总人数超过30人,只有一条疏散楼梯的扣12分;
6.未设置独立(实体墙)厨房,违规(单间)使用明火的扣6分;
7.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烟感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手动报警器、燃气报警器(套间)等消防设施的每少一项扣2分;
8.疏散通道堵塞或锁闭的扣3分;
9.三楼及三楼以上出租房未开逃生窗口或逃生窗口堵塞、锁闭的扣3分;
10.使用劣质灶具的扣4分;
11.电线裸露、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违禁(小太阳、热的快)电器的扣3分;
12.室内隔墙未采用砖或轻质砖隔墙或未隔到顶的扣4分;
13.电瓶车飞线充电的扣3分;
14.电瓶车在楼道、走廊、安全出口、居室内停放或充电的扣3分;
15.未做好租客反诈宣传的,出现租客被骗情况的扣3分;
16.发现出租房内存在黄赌毒等情况的扣6分。
四、奖惩细则
各村(居)网格长、网格员、一村一辅警每月一次对房东十二分制进行实地核查,区域党委、居住出租房管理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督查,每月按照积分排名,各区域前三名房东评选为“红旗房东”,后三名定为“黄旗房东”,上报镇居住出租房管理办公室,经现场核查向社会公布。
对于出现扣分项中的第3、5条情况的,予以一票否决。
正面激励
1.在我镇“美丽义亭”公众号、相关微信群开设“红黄榜”,对 “红旗房东”进行公示。
2.设立居住出租房管理专项奖励,每位“红旗房东”将获得相应物质奖励。
3.房东是党员的,根据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同步加分。
反面惩罚
1.组织约谈。对于第一次出现扣分情形的,由村(居)网格长、两委干部、联系党员对房东进行集中约谈,房东是党员的,根据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同步扣分。
2.转优学习。对于记分低于7分(包含)的,由我镇居住出租房管理办公室和义亭派出所组织房东进行转优班学习,未到场学习的由派出所予以教育。
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除转入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转优学习班集中式课堂学习外,还应参加书面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行政处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房东进行处罚,房东是党员的进行党员十二分制扣分。
五、工作要求
各区域党委、网格、村(居)要将“十二分制”管理作为从严管理房东队伍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原则,动真碰硬,镇纪委将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附件1:《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检查记录表》
附件2:《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积分表》
附件1
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考核检查记录表 | |||
房东姓名: | 居住出租房地址: | ||
联系电话: | 出租房屋间数: | 承租人数: | |
房屋结构 | 框架□ 钢混□ 砖混□ 砖木□ 其他□ | ||
考核内容 | 扣分情况 | ||
信息申报 | 未主动申报流动人口或未完善一户一档的扣2分 | ||
一户一档台账资料未做的扣4分 | |||
消防安全管理 | 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三合一),未设置独立楼梯等疏散设施的扣12分 | ||
用可燃材料进行隔墙的扣6分 | |||
每层人数超过30人或4层及以上总人数超过30人,只有一条疏散楼梯的扣12分 | |||
未设置独立(实体墙)厨房,违规(单间)使用明火的扣6分 | |||
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烟感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手动报警器、燃气报警器(套间)等消防设施的每少一项扣2分 | |||
疏散通道堵塞或锁闭的扣3分 | |||
三楼及三楼以上出租房未开逃生窗口或逃生窗口堵塞、锁闭的扣3分 | |||
使用劣质灶具的扣4分 | |||
电线裸露、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违禁(小太阳、热的快)电器的扣3分 | |||
室内隔墙未采用砖或轻质砖隔墙或未隔到顶的扣4分 | |||
电瓶车飞线充电的扣3分 | |||
电瓶车在楼道、走廊、安全出口、居室内停放或充电的扣3分 | |||
未做好租客反诈宣传的,出现租客被骗情况的扣3分; | |||
发现出租房内存在黄赌毒等情况的扣6分 | |||
是否转入转优学习班: 是□ 否□ | 累计得分 | ||
备注: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转入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转优学习班,采取集中式课堂学习和书面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附件2
义亭镇居住出租房房东“十二分制”管理记分表
村(居):
序号 | 日期 | 房东 | 加分项目 | 加分分值 | 扣分项目 | 扣分分值 | 总分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