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178U/2021-378919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佛堂镇

  • 成文日期:

    2021-04-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佛堂镇《关于印发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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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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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联系人:金业成

联系电话:85718030,手机:15967963113

邮箱:fotangzhen@yw.gov.cn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135

 

 

 

 

 

 

 

 

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按照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2020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23号)、《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室字20213)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坚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分步分类、合理处置,坚决处置存量、遏制新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镇20131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确保底数清、问题清、类型清;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妥善解决历史存量违建,采取强力有效措施,坚决控制新增违建问题,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清零”,新增违建处置率达100%;健全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科学合理规划,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全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确保农村村民户有所居。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摸排底数

摸排对象范围:201311日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房屋,以及之前个别或部分已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

摸排房屋范围:一是住宅类房屋;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

占用耕地范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或集体所有),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

(二)突出整治重点

201311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对20207月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按“顶风违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该查处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018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畅通举报途径,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多种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遏制新增违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三)合理疏导保障

科学把握农村“三生”融合发展需要,优化村庄发展空间,因地制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落实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制度,加强对审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监管,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设施农用地管理,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序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乡村振兴。

四、工作步骤

(一)摸排调研阶段(20207月—12月)

各工委、社区是清查摸排主体。要充分运用村级组织、基层网络和技术单位力量,以“二调”成果数据库为依据,采取遥感监测、资料审核、专项核查、执法检查、信访举报线索核查、确权登记核查等手段,全面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况、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成果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三类工作台账和信息,确保摸清底数、厘清存量、分清类型。

114日前,由国土分局汇总后统一通过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综合监管平台摸排信息采集系统汇总上报初步摸排结果。

1117日前,上报摸排最终成果数据,并将摸底调研工作情况及分类处置意见建议报义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处置阶段(20211月—9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根据分类处置政策,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对存量违建及时整治处置到位,绝不能简单化,搞“一刀切”。开展问题核销,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2021810日前,由国土分局组织对集中处置阶段处置到位的问题进行核查验收,并将集中处置阶段工作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831日前,市级将组织对各镇(街道)上报集中处置阶段处置到位的问题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将全市集中处置阶段情况报金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10月—20226月)

各工委、社区要聚焦未整治到位的难点重点问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措施开展重点整治。

2022325日前,各工委、社区全面完成未整治到位问题的整治,并由国土分局组织开展核查验收,将重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核查验收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425日前,市级组织开展核查验收,并将重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县级核查验收情况报金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专项整治过程中,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工委、社区政治处置工作开展督查,发现弄虚作假、清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视情予以处置。市级也将对各镇(街道)整治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发现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约谈、问责。

(四)长效监管阶段(20227月—12月)

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监督,并明确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处置时限,督促整改到位,限期销号。结合“三改一拆”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日常网格化监管责任,坚决防止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反弹。

20221120日前,向市级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各工委社区、职能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以“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强化斗争精神,做到态度坚决、操作稳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确保不留后遗症。建立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详见附件),建立工作专班,开展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必要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主动配合清查摸底,涉及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要带头处置。

(二)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各工委社区要承担属地责任,积极引导,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具体做好摸排和整治处置工作。工委主任、社区书记要切实负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副主任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各级第一负责人签字负责机制,摸排成果由工委、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

国土分局牵头开展整治工作,负责用地需求保障,开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落实上级宅基地管理制度,以及摸排和整治处置工作的政策指导。

农办要及时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对接,协同国土分局落实宅基地管理制度,以及摸排和整治处置工作的政策指导。

三改一拆办负责统筹协调,会同国土分局、农办做好新增违建和存量违建的依法处置工作。

人民法庭要及时依法办理相关耕地保护非诉执行案件,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优化强制执行程序,为依法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指引、搭建快速处置机制,协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上级要求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突出整治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各工委、社区要把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当务之急,对20207月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止住新增。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等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作为重点;对农村村民自建自住、确有需要且是唯一住房的要区别对待、稳妥处置,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用地保障,健全长效监管。国土分局、农办要加大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力度,充分盘活利用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国土分局调查并向上级提出用地需求。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禁挪用、占用省下达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不断强化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综合运用卫片监控、执法检查、例行督察、基层网格、社会监督等手段,创新违建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违建问题限期整改销号制度,真正把严格保护耕地落到实处。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严把整治工作质量关,实事求是上报排查摸底成果和整治整改情况,严防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对发现虚报摸排数据的,避重就轻整改的,不符合处置整治标准的,摸排和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市级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镇纪委及时介入调查。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推动各工委社区、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要深挖彻查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少数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和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六)加大宣传引导,确保平稳有序。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使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充分了解“八不准”内容和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的好政策,增强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形成不乱占耕地建房的行动自觉,积极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附件: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

 

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为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佛堂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龚根兴

常务副总召集人

沈国华

张韩雄

副召集人:金婷婷(党政办)

贾子力(党建办)

 刚(国土分局)

朱仕俊(农办)

陈永平(执法大队)

 (法庭)

   :陈梦遥(纪委办)

 清(综治中心)

王意平(财办)

陈松明(合作工委)

赵青龙(王宅工委)

朱小伟(田心工委)

周国清(倍磊工委)

王智佳(塔山工委)

鲍建明(蟠龙社区)

王忠林(江北社区)

王宏晖(大成社区)

王晓忠(吴溪社区)

王黎明(渡磬社区)

 珉(大士社区)

 俊(云黄社区)

 晨(派出所)

    张凯征(市场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由吴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仕俊、陈永平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陶新强、张洪亮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三改一拆办,承担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下设政策组、综合组、信访维稳组、督导组、宣传组等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集中办公。工作组成员由各小组组长负责落实。

一、政策组

组长:吴刚(国土分局)、朱仕俊(农办)

职责:负责摸排整治政策的向上对接和解答,上传下达整治方案、文件通知、数据报表等业务性材料;督促和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和相关数据的在线填报等工作。根据县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镇验收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统计分析、数据平台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综合组

组长:张洪亮(三改一拆办)

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文件收发、拟办工作;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归档,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台账管理;协调召开各类会议,做好材料准备和会务工作;报送动态信息,起草综合性报告、总结等材料;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信访组

组长:何清(综治中心)

职责:负责办理领导批示件、重要新闻媒体曝光件的调查、核实、督办;负责办理来信、来访,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督导组

组长:陈梦遥(纪委)

职责:负责专项行动交办任务和整改进度的督查、通报、督办等。

五、宣传组

组长:贾子力(党建办)

职责: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舆情关注、引导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