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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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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及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岁末年初、寒假前后、春季开学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暖义融融”免费冬令营活动,校园安全管理又增加了新的风险隐患。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意识,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一定要深刻吸取历年来的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各校领导班子要以“大安全”思想为指导,坚守“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理念,系统思考、主动研判“留义过年”带来的新安全风险,特别是春节前后师生、家长身心放松带来的系列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并有效部署落实,既留住人也要保安全,确保不出事故。各校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学校、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

各校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登记”的门卫值守制度和内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好“封闭式管理”和“非必须不得进校”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针对冬春季节、岁末年初学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及疫情形势下的新态势,结合学校实际,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

各校要根据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坚决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须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校要在寒假前后、春节期间,有针对性的发布安全提示,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推送、短信提醒、上门家访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师生、家长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师生防电信诈骗等网络安全教育,提高识别诈骗信息的能力。要加强重点人群的教育,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落实相应措施,用情、用心做好服务管理。要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教育学生注意游玩安全,不到容易发生自然灾害、无安全保障的地区、场所游玩。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后勤管理和保障

各校要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做好充分的物资保障,确保饮食正常,保证供水、供气、供电、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要做好留校教职工服务,营造好温馨、祥和的春节氛围。要教育、提醒留校教职工严格服从学校管理,不违章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纪违法活动。遇到灾害天气要及时向师生发布安全警示,注意防冻和出行安全。要用心做好留义外来务工子女的管理服务,确保寒假生活安全、有序。

五、进一步强化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校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特别要确保“暖义融融”免费冬令营活动万无一失。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严格按照《关于重新印发《义乌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义教办〔2020〕12号)文件要求上报信息,不得虚报、迟报、漏报、瞒报,因不按规定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护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强化值班岗位责任,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值班情况的检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