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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0782597220937D/2021-37971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 成文日期:

    2021-04-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何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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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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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信用中心: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何  剑同志任金融发展科科长,免去其金融管理科科长的职务;

 张  程同志任银行保险科科长,免去其义乌市信用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职务;

 金  晨同志任金融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银行保险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的职务;

 汤有德同志任金融管理科副科长;

 吴  斌同志任义乌市信用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免去钟良军同志的金融发展科科长职务。

其中,吴斌同志兼职不兼薪,兼职时间不超过3年。

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