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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1-04-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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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义乌市会计执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699号(财政局8008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24246478@qq.com。
联系人:徐允弟 联系电话:0579-85116097
义乌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