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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通知
关于挂牌整治2021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1〕19号
2021-04-2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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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浙江可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绿恒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管理的朝阳里小区、浙江金哥针织有限公司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整治,现予公布,并提出整改要求。
对2020年度挂牌整治的义乌市锦艺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本源纸塑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海德宾馆、义乌市金福源商厦等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因隐患已整改完毕,予以销号摘牌。
一、2021年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一)浙江可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单位共有四幢建筑,包括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其中厂房三、四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85米,总建筑面积15245.98平方米;厂房三一层为修车车间及物流仓库,二到六层为电商办公及仓库;厂房四一层为缝纫机仓库,二到六层为电商办公及仓库。现有消防设施为: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该单位于2011年通过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金公消验〔2011〕第0153号)
存在隐患:1.厂房四一楼安全出口被实体墙封堵,厂房三、厂房四之间连廊被封堵致使连廊处的厂房区域安全出口数量不足;2.防火门、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3.厂房四一楼封堵逃生窗户;4.最不利点试验消火栓压力不足;5.厂房三、厂房四之间连廊隔断影响喷淋布水,部分喷淋管网内水压不足;6.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7.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整改期限:2021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浙江可元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
(二)浙江绿恒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管理的朝阳里小区。该小区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82号,有3幢高层建筑,为一类高层商住楼,其中1号楼地上30层,建筑高度9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0.15平方米;2号楼地上30层,建筑高度97.34平方米,建筑面积16281.95平方米;3号楼地上30层,建筑高度97.34平方米,建筑面积12471.35平方米;4号楼至11号楼为地上四层的多层住宅,地下共两层,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功能为停车数量452辆的Ⅰ类汽车库和设备用房。现有消防设施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
存在主要隐患:1.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示损坏率超30%;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消控室主机柜排烟风机及送风风机故障,不能正常联动控制;4.消火栓泵不能正常运行;5.地下室防火卷帘无法正常使用,致使防火分区破坏;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整改期限:2021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浙江绿恒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佛堂镇人民政府、市建设局
(三)浙江金哥针织有限公司。该单位共有五栋厂房。其中厂房一、厂房二地上六层,建筑高度39.25米,建筑面积89626.01平方米。功能:一至四层为生产车间,五、六层为电商。该单位于2015年通过消防验收备案,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义公消竣备字〔2015〕第0174号)。厂房五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8.7米,建筑面积12985.55平方米。功能:一至三层为生产车间,四、五层为电商。该单位于2019年通过消防验收备案,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义建消竣备字〔2019〕第0093号)。现有消防设施为: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存在主要隐患:1.厂房一、二内部设置上下升降电梯,导致原有防火分区被破坏;2.厂房一、二原露天天井用顶棚加盖,堆放货物,外围设置违章建筑,导致消防通道堵塞;3.厂房一、二外围一层钢结构厂房,防火面积超过规范要求;4.厂房五与相连厂房之间设置钢棚堆放货物,防火间距被占用;5.厂房一、厂房二消控主机故障点多,系统无法正常联动;6.厂房一、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厂房五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7.厂房一、二部分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被拆除,安全出口设置卷闸门;8.厂房一、厂房二部分安全出口被封堵;9.厂房一、二部分区域内部设置夹层或者吊顶,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整改期限:2021年9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浙江金哥针织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城西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
二、整改工作要求
(一)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要求,全面落实排查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倒排工作计划,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各监管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和任务,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整改责任书》,建立档案和资料,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和帮助整改责任单位认真整改。
(三)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及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隐患单位的服务指导,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整改完毕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上报并公布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予以摘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