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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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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增加健康食用油供给,根据国家、省、金华市等上级部门关于促进油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12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487622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王远照   联系电话:0579-89906950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9日


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增加健康食用油供给,根据国家、省、金华市等上级部门有关促进油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耕地非农化”整治工作和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标准

1.2021年-2025年新建油茶基地

新发展种植油茶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补助2000元/亩;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二年,每年抚育补助600元/亩。补助范围包括土地流转、整地、购苗、种(补)植、施肥、抚育、病虫防控、设施设备等。

2.2021年以前油茶基地抚育改造

2021-2023年期间对2021年以前已种植的油茶基地实施抚育、改造,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且未享受过相关政策补助的,补助1000元/亩,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垦复、施肥、购苗、移(补)植、嫁接、修剪、病虫防控、设施设备等。

二、补助申请

补助由种植企业(户)自愿申请,填报《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申报表》,报所在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审查核验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所在镇(街道)、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审核验收小组,经审核验收后确定最终补助方案和资金。油茶种植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保障,列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到位。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油茶种植基地的用地类别必须符合国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

2.新种植或补植的油茶种苗必须是国家或浙江省推广的适生区域对应的油茶良种种苗(容器苗),苗龄二年生以上。种植密度:株行距2×3米-2.5×3米,每亩株数90-110株,挖大穴。

3.新种植基地种植当年造林成活率≥85%,一年后株数保存率≥80%。2021年以前已种植的油茶基地抚育改造的株数保存率≥80%。

4.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需要附相应的票据或凭证、图片、苗木标签(良种)等。

5.补助面积按实际核验面积计算。

6.当年6月30日以前新种植、抚育、改造的,当年10月底前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当年7月1日以后新种植、抚育、改造的,下一年10月底前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7.同一基地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补助。

8.以上政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