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51348517D/2021-385212
市商务局
2021-05-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3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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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商务局《义乌市2020年度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义商务发〔2020〕62号),市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义乌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中确定试点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聘请金华市盛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义乌分所对各试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拟定了符合要求的试点项目补助金额。按照流程,现对符合文件要求的补助项目和拟补助金额予以公示。
一、拟补助资金情况
序号 | 试点项目 | 实施主体 | 拟补助资金 |
1 | 北苑菜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8.15万元 |
2 | 宗宅菜市场建设项目 |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64.76万元 |
3 | 后宅菜市场百货区改造提升项目 |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84.95万元 |
4 | 义乌之心生活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 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5.80万元 |
5 | 世纪联华稠州路店建设项目 | 义乌市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349.24万元 |
6 | 佛堂商业中心店建设项目 | 浙江华发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10万元 |
二、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
三、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电话:89926986 传真:89926991 邮箱:ywsswj806@163.com
义乌市商务局
2021年5月31日